發春人數

! & ? box

任何意見!or疑問? 請e.mail至twave2008@gmail.com 謝謝!

2008/9/2

林嘉欣詮釋花心女同志 撕破甜美標籤

【中央社╱台北二日電】 2008.09.02

給人甜美形象的女星林嘉欣,在國片「花吃了那女孩」扮演花心女同志,當初導演陳宏一問她願不願意接這個角色,她回答「你敢找我,我就敢演」,因為拍戲魅力就在這裡,可以盡情把自己當成別人,她要把「甜美」標籤撕破。

林嘉欣最近接受「BRAND名牌誌」專訪表示,拍攝「花吃了那女孩」時,有一幕要大罵髒話,「那一幕是我演的Ricky因為『MC』來,感覺到自己被困在女人的身體裡,又氣又無奈的大罵髒話」。

她說,本來也不確定自己罵不罵得出來,但一進入戲裡,就霹靂啪啦的開罵了;對她而言,拍戲可以盡情地的自己當成別人,罵髒話也好、當同性戀者也好,可以將「甜美」標籤撕破。

對於女同志愛情觀,林嘉欣說,「我覺得Ricky是很誠實的人」,這一刻的愛是真的愛,下一刻的不愛,也是真的不愛了,雖然Ricky把愛情搞得一團糟,但那些明明不愛了卻粉飾太平的人,難道就比「花心」好嗎?

林嘉欣十五歲從加拿大回台進入演藝圈,二十三歲獨闖香江拍片,一待就是七年。她說,「我剛到香港的時候,每天拍完戲,就把衣服收到行李箱裡,隨時準備要回台北,一直到第三年之後,才消除這種異鄉感」。

回憶那一段日子,林嘉欣說,「那時候在香港街頭,因為我走路慢,老是被人踩到腳,愈緊張想要跟上大家的步伐,愈是跌跌撞撞;後來,我才學會不跟隨別人的腳步,保持自己的速度和自我,反而融入了那裡」。

談到時尚,林嘉欣也十分有想法,「我喜歡有態度的設計師,帶有生活感和對身處環境有感覺的設計,就能牽動我」。

她表示,最喜歡的品牌是日本設計師皆川明的作品,「皆川明成名前每天早上四點到十點在築地魚市打工,其他時間做服裝設計,因此他的服裝裡常常看得到魚鱗般的設計,我很喜歡這種從生活中來的美感」。

除設計師品牌,林嘉欣對精品名牌也自有看法,她認為,「擁有國際知名度和資源的一線名牌,往往是時尚態度的領頭者,例如以行動支持環保的LV,就有登高一呼的氣勢」;而眾多名牌中,她對關注電影藝術的agnes b.也非常偏好。

沒有留言: